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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7, 2012

女医生临终赠言:验幽门螺旋菌防胃癌

  51.CA
多伦多市1名年轻女医生上月死於胃癌,她在去世前提醒民众,及早筛测细菌,可预防胃癌。
 克瓦斯尼卡(Agnes Kwasnicka,图)是多伦多市医生,她的腹部有1个「看似无害」的囊肿,结果确断为转移性癌症。
 克瓦斯尼卡在今年4月1日去世,年36岁。她在离世前写下个人简介,在加拿大年轻成人癌症(Young Adult Cancer Canada)网站发表。 加拿大 51网
 她的简介说:「在医生办公室里,『转移性癌症』一词仍在空中荡漾,我坐在那里,惊呆无语。这明显是个错误!我35岁,身体健康,没重大健康问题,我每天骑单车45分钟上下班。 无忧 资讯 info.51.CA
 「我患胃癌的唯一风险因素,是几年前曾染上幽门螺旋杆菌(Helicobacter pylori),(这是引发溃疡、增加胃癌风险的细菌)。如果你有消化不良、胃酸倒流、慢性胃痛症状,你要检测这种细菌,接受治疗。」
 麦马士达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胃肠病专家莫耶迪医生(Paul Moayyedi)说,加拿大每年约1,800人死於胃癌,很大一部分要归咎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他说:「如果有人及早为她检查,她可能避过癌病。那没保证,但确实有这种可能。」
抗生素可杀幽门螺旋菌 info.51.ca 无忧资讯
 医学人员说,简单的抗生素可以杀死幽门螺旋杆菌。
 安省政府1个委员会目前在查看,一些原住民和因纽特社区有较高的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率,中国等亚洲国家有胃癌高发病率。委员会成员也在考虑,测试和治疗幽门螺旋杆菌的安全程度和成效。 移民网,findjiayuan.com
多伦多大学医疗政策教授沙利文(Terry Sullivan)说:「有一些证据显示,检测和治疗大群人,实际可以减少癌症,但证据并非确实无疑。」

现场直击:华裔孕妇被辞把老板告上庭


51周报记者上周一在位于多伦多Bay St655号14楼的安省人权仲裁庭目睹了一场官司,涉案双方都是华裔,1名来自中国的女雇员称自己因为怀孕被老板辞退,该名老板则称辞退女雇员纯粹是因 为她的工作能力,当时根本不知道该名女雇员怀孕,虽然这个拖了2年多的案子在仲裁员的努力调停下于本周一顺利和解,但是当事人双方的经历可能会对读者有所 启发。

当事人之一琳达(由于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本文所用的名字均为化名)于2009年11月到多伦多一家建材公司应聘,这家建材公司的老板也是华人,通过了面试之后,琳达顺利拿到工作,到公司上班,职务是顾客服务员,负责招呼上门的客户及接听电话。
当时她从欧洲移民来加拿大时间很短,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工作,展示在她面前的仿佛是一条康庄大道,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她仅仅上了一天班,就被老板辞退,当时她刚刚怀孕3个月。


位于市中心Bay街655号的安省人权仲裁庭。
琳达:
“老板辞退我的原因很明显,就是知道我怀孕了,公司不愿意聘请1名大肚子孕妇,当时的天气比较冷,面试时我穿着比较厚的衣服,所以一般人看不出来,我周六面试,老板当即决定聘请我,周日开始上班。 51.CA 加国无忧
第一天上班的工作比较简单,我觉得自己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但是当晚老板打电话给我,说要辞退我,他当时已经知道我怀孕了,在电话里还说公司的地板很滑,有些地砖上经常有水,对孕妇非常不利,很容易滑倒,还说可以等我生完孩子之后再回公司上班。”
老板Peter:
“这完全是谎话,这名雇员上班的第一天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与她简历上所描述的有很大出入,其实当天我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公司,后来经理告诉我,她的表现很不称职,所以当天晚上我就打电话给她,让她以后不要再来上班了。
她听到被辞退的消息之后马上说,Peter你很大胆啊,竟然敢炒一名大肚婆,安省的法律你不知道啊。当时我吓了一跳,马上问她,谁怀孕了,还让她再说一遍。 无忧资讯
她的工作表现完全不合格,当初简历上写的是可以熟练使用设计软件,上班后经理发现她根本不会使用这些软件;还有英语也不过关,顾客服务的态度也不好。”


上到14楼就会看到人权仲裁庭的指示牌。
琳达:
“老板在说谎,这份工作很明显就是Entry Level(初入行)的职位,时薪只有不到10元,怎么可能要求懂设计呢,最多就是普通的客户服务。上班第一天我很快就把几十种产品价格和性能背下来,经 理都觉得很满意,说公司有员工工作了相当一段时间还没有把这些产品的价格和性能全背下来,整天的工作完全听不到也看不到经理有任何对我不满意的举动。

说我的英语不过关,顾客服务技能不够也是瞎扯,我以前在欧洲某国的公司里工作了6年,专门做客户服务的工作,以前的老板给我出示了相当好的工作证明 和推荐信,官司打到人权仲裁庭,我都没有用翻译,跟西人律师的沟通也全靠我自己,反而是老板自己要请华人律师,上庭还需要翻译,到底谁的英语不好很清楚 了。”

Peter:
“说我歧视孕妇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今天跟我一起上庭的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她们可以证明我是如何对待怀孕员工的,其中1名女员工正好在2009年底也怀孕,就跟琳达差不多时间,我当时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她在公司滑倒出事,经常劝她没事就坐着,别站起来乱跑。

说到英语,琳达在离开我们公司之后,专门到小区学院进修英语提高课程,还拿到相关的证书,现在她的英语当然是没有问题了,但是2009年她的英语确实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加国无忧
琳达:
“被公司辞退后,我就把老板告到安省人权委员会,对这种罔顾法律,歧视妇女的无良雇主,完全不用跟他客气,我当然要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2年多的官司进展不算顺利,期间曾经在人权委员会的调停下尝试和解,但是双方条件的差距太大,很难和解,这才拖到今天。”
Peter:
“我觉得这件事是彻头彻尾的阴谋,琳达应该是计划好了用这种办法来陷害任何聘请她的公司老板,就算我不辞退她,她也会用其它理由令你炒她,然后向公司索 偿,加拿大是法治社会,虽然法律会保障弱势团体的权益,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这种陷害自己同胞的手段这么容易得逞,以后谁还敢开公司啊?
后来仲裁庭调解时,我提出虽然她只工作了1天,我还是愿意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和解的诚意,但是她要价太高,完全是狮子大开口,我想任何一个老板都不愿意这么被威胁,那就打官司吧。” 加国无忧
琳达向公司要求赔偿一年的工资,加上精神损失费,总数由于保密协议不便透露,但是由于双方开出的条件差距实在太大,之前的调解都告失败,只好于本周一在安省人权仲裁庭正式聆讯。

聆讯开始前,仲裁员再做最后的尝试,为双方做和解的努力,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突然态度有所转变,愿意进行和解谈判,结果不到2个小时和解就宣告成 功,仲裁员告诉51周报的记者,这类投诉到人权委员会的案子如果转到人权仲裁庭审理,通常都会在最后聆讯之前和解,和解率应该达到65%以上,大家都不想 打官司,一旦正式聆讯,劳资双方都没有必胜的把握。
现在担任实时传译的华裔传译员称,安省人权仲裁庭每年都会有10多个涉及华裔投诉需要翻译的案子,通常都是华裔投诉西人老板,象这个案子这样控辩双方都是华裔的案子她还是第一次碰到。

此案虽然以和解宣告结束,但是当事人双方似乎都没有表示出皆大欢喜的高兴,Peter在准备签署和解协议书时还愤愤不平的表示,和解并不代表认错, 如果不是因为打官司费时又花费金钱,他真想坚持把官司打下去,直到有结果为止,不信法律会帮助所谓弱势团体而丧失中立。投诉的一方反正无所谓,人权委员会 一旦接受他们的投诉,他们的律师费都由政府出,他们只是花费时间而已,加拿大的法律看起来也是对劳方有利的。

安省对准备怀孕、孕妇、有小孩妇女的人权保护

注:以下内容来自安省人权委员会的相关人权条例,属法律保护。

按照安省人权条例规定,歧视孕妇、曾怀过孕的妇女、有小孩的,或准备怀孕的妇女,都是非法的。人权保障延及到工作场所,享用服务和设施,以及住房。

在工作上

面谈
雇主在面谈时询问您 “是否怀孕?”, “有无家庭?” “是否打算成家?”, 这是违法的。
在工作岗位上
因您怀孕了或者可能怀孕,雇主将您解雇,降级或停职(即使只是通知),都是违法的。
不管您怀孕了或者可能怀孕,您都有权利在职场上受到公平的待遇.。您有权保留您的工作,有权参与晋升,培训,和参与有挑战性的工程方案,或在孕期结束后返回工作岗位。

您的需求
因您打算受孕,已经怀孕或者刚有个婴儿,您可能有些特殊需求。雇主有义务帮助有特殊需求的女职员,这称为"通融”。为了您的健康着想,雇主应当更换您的工 作职责或更改规章制度。这有可能包括改变您的工种或工作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内提供中途休息时间,以及/或者因您的健康等方面的特殊需求,让您休假。您的 雇主可以要求您出示证据,以证明您是出于健康上的需求而需要更换工作或工作时间。

条例规定,如果雇主声称他们无法在您怀孕时给与通融,他们必须证实此通融会造成 “非同寻常的困扰”。这表示他们要证明将会对您的怀孕带来健康或安全上的威胁,或者要证明为满足您因怀孕而伴随的特殊需求, 费用庞大,从而会妨碍经营。

您同时也受到雇佣标准法的保护。根据雇佣标准法规定,怀孕假是17周,紧接着35周的育婴假期,如果您没有休怀孕假,那么育婴假可以休37 周。您的雇主不可以要求您什么时候开始休产假。只要您的健康条件许可,您可以一直工作到婴儿出生为止,除非您的雇主无法通融您的需求。

有关怀孕假期和雇佣标准法的具体规定,您可以联系劳工部的雇佣标准局 或者致电全省免费电话1-800-531-5551。有关产假各项福利,请联系加拿大人事开发部或者致电1-800-277-9914,限英语服务。

享用服务和设施
您有权利享用 – 餐馆,商店和公共场所,比如商场和公园 -不受歧视。 作为以母乳育婴的母亲,您有权利在公共场所给婴儿哺乳。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您在公共场所给婴儿喂奶,或者叫您到其它更 “隐蔽”的地方喂奶。 阻止婴儿推车进入或者造成婴儿推车无法进入的,有可能违反人权条例。

住房
您有权利租赁房屋,签署租约或者签署其它合约,不致受到歧视。如果有人因您怀孕,刚有个婴儿,或者有可能怀孕,而拒绝将房屋或房间租给您,是违法的。 标出“只限成人” 的建筑物( 除了极特别的例子)也是非法的。您的婴儿出生后,房东不能因为有 “吵闹声”而驱逐您。因为这样做是违反了条例规定,属于歧视家庭组合。有年幼小孩的家庭确实会有吵闹声,只要您尽努力做到少影响左邻右舍。

保障您的权益
如果您坚信您的人权受到侵犯,您可以向安省人权仲裁处提出申诉。

提出申诉
安省人权仲裁处处理所有属于安省人权条例保障范畴内的歧视申诉案件,该仲裁处通过调解或裁决来解决申诉申请。若有以下需求,请联系仲裁处:
• 索取申请表格以提出有关歧视的申诉
• 需要指引如何完整填写受歧视的经历
• 咨询有关歧视申诉的处理讯息

安省人权仲裁处
655 Bay Street, 14th floor
Toronto, ON M7A 2A3
电话号码: (416) 326-1312 免费电话: 1-866-598-0322
听障人士专用电话号码(本地): (416) 326-2027 听障人士专用电话号码 (免费): 1-866-607-1240
传真号码: (416) 326-2199 传真号码(免费): 1-866-355-6099
www.hrto.ca

寻求帮助
假如您遭受到歧视,您需要法律咨询如何向安省人权仲裁处提出申诉,或者您需要法律意见以解决属人权条例范畴内的歧视问题,请与法律支持中心联系。
人权法律支持中心
400 University Avenue, 7th Floor
Toronto, Ontario M7A 1X8
电话号码: (416) 314-6266 免费电话: 1-866—625-5179
听障人士专用电话号码: (416) 314-6651 听障人士专用免费电话号码: 1-866 612-8627

www.hrlsc.on.ca
如果您想安排面谈,请拨打以上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
更多讯息
安省人权委员会可为您提供有关人权条例一般讯息。 有关怀孕和哺乳,以及家庭组合的专门数据,请浏览互联网 www.ohrc.on.ca

安省人权委员会
180 Dundas Street W., 7th Floor
Toronto, ON M7A 2R9
本地通话号码: (416) 326-9511
免费电话: 1-800-387-9080
听障人士专用电话号码(本地): (416) 314-6526
听障人士专用电话号码 (免费): 1-800-308-5561

Sunday, May 6, 2012

食检局:哪些食品带回加拿大属于违禁?


加国无忧 51.CA 2012年5月6日 07:26 来源:51周报 作者:亚明 加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随着华裔移民人口的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华人在返回加拿大时,想带回一些家乡传统食品和纪念品。但如果不清楚哪些东西可以带入加拿大境内,哪些不能,就最好在入关时申报,否则会面临高额的罚款甚至被起诉。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负责制定入境人员不能携带进关的物品清单。无论是加拿大人还是外国旅客, 如果对此不是很清楚,那在入关时一定要如实申报。否则会面临高额罚款甚至被起诉。最近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与海关针对华人社区加强了对入境违禁品和如实申报的宣传,并推出中文宣传海报。


在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工作的华裔雇员黄家豪来自香港,他的主要工作是审阅进口食品的批准文件。他介绍说,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从五年前就开始了一项面向公众的宣传活动,名为“清楚了解,如实申报”。以让公众了解不能携带入境的物品,这些物品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违反要受到的惩罚。

同时强调旅客对保护加拿大所能起的重要作用。它不仅告诉民众什麽是可以带回来,什麽是不可以带回来;还告诉他们为什麽。

黄先生解释说,这个宣传运动其实已经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而且目前仍在继续进行,这是因为一方面总会有新的违禁产品被加入到目录中, 另一方面要让更多人知道如实申报随身带入加拿大的食物,植物, 动物和相关产品的重要性。

黄先生还提到, 虽然不能带的物品名单是经常更新的, 但有些是属于基本禁止的类别, 如动物,包括肉制品,奶制品;植物,无论是活的还是种子,或木头制品。以及水果,泥土。

针对华人最喜欢带的产品,黄先生说,总的来讲,肉类产品是不可以带进来的。所有的猪肉干,猪肉条,牛肉干和牛肉条,和肉松都是违禁的。但经厂商消毒和真空包装过的肉除外。鱼松还有干鱼也没有问题。

所有的植物,包括竹子,都是违禁的。 还有就是块茎作物,如山药、土豆、红薯、甜菜统统违禁。

水果类加拿大本土可以生长的都不能带, 例如苹果、梨、草莓等, 都属违禁品。但热带水果,像火龙果、凤梨没有问题。因为他们是热带水果,他们携带的病菌因气候不能在加拿大存活。所以可以带进来。

黄先生说,华人发生的携带违禁品入境的比例与其他国家移民差不多,没有明显增加或减少。

黄先生解释为什麽严格限制一些物品入境的原因, 因为有些产品带进来会在加拿大构成一定性的危险。 例如动物制品可能带来动物疾病, 比如口蹄疫和禽流感等。这些疾病具有很高的传染性,会给加拿大的农场和经济带来破坏性的后果。例如1950年,有一位农场主从西德回来带入了口蹄疫,造成在加拿大的扩散, 结果成了加拿大一些农场主的噩梦,差不多42家农场被隔离,4,000头牲畜被宰杀销毁。当时花费了约七点七亿加元才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为什麽在入关申报表上还有一栏是问旅行者有没有去过加拿大境外的农场的原因。

携带违禁品入境者, 如经检查发现,不仅要全数没收和销毁违禁品, 当事人还可能被罚款。黄家豪说,现在的惩罚措施也比以前要严厉,如果被发现没有申报违禁产品的话,每一件违禁产品可能被罚款高达1,300加元。 还有可能被起诉。

黄先生提醒旅客不要有侥幸心理,并提醒给朋友捎带东西的人,最好也问清包里装的是什麽东西,因为海关不管你带的东西是不是你自己的,你都有责任如实申报。

如果不确定想带的东西是否属于违禁品,那可以有多种方式查询。可以上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的网站www.BeWare.gc.ca。也可以联络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的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是1-800-835-4486.这个号码有时可以提供中文服务。

附录:
华人经常携带入关但不是很清楚的产品:
1.所有可能带来危险的肉制品(如猪肉和牛肉松)都是违禁品(抽真空的鱼肉松允许带)。
2.鹌鹑蛋和鸡蛋不允许带进加拿大,月饼馅里有肉或鸡蛋的也属被禁品。
3.幸运竹(通常与其它修剪过的花卉包在一起, 有可能携带线虫和其它病毒)。
4.鸟巢, 燕窝属违禁品。但液体的瓶装药用产品除外。
5.根茎植物如土豆、大蒜、姜、以及人参加拿大都有出产,属禁带品。
6.荞麦和装在枕头中的荞麦皮都属违禁品。
7.新鲜的蘑菰属违禁品。
8.黄瓜,干的蘑菰可以带。
9.热带水果中榴莲和荔枝可以带进加拿大。
(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中文台)